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劳动仲裁是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劳动仲裁

劳动工伤 2024-07-24 10:21 标签: 劳动仲裁

可以进行劳动仲裁的情形: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等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姜菲菲律师

姜菲菲律师

山东鲁衡律师事务所

建筑工程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劳动工伤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