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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案件立案后还能撤案吗?

刑事辩护 2024-05-18 13:57 标签: 撤案 公诉 立案

公诉案件立案后,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撤案:
1、经过侦查,发现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5、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蒋素华律师

蒋素华律师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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