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蓝潮永律师/教授

姓名:蓝潮永律师/教授

律所:福建南州律师事务所

头衔:法学教授,兼职律师

城市:福建-漳州

执业证号:13506199620743858

执业年限:30年

擅长领域

  • 行政诉讼
  • 交通事故
  • 合同纠纷
  • 债权债务
  • 建筑工程
  • 房产纠纷
  • 经济纠纷
  • 非诉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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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潮永律师是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福建国远律师事务所律师、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漳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受聘担任中共漳州市委、漳州市人民政府、华安县人民政府、龙文区人民政府等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律师执业20余年,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具有较强的理论功底和业务能力,被评为首届“漳州市优秀律师”。

  蓝潮永律师团队业务范围:

  1、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房地产合同、其他合同);

  2、债权债务纠纷;

  3、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4、行政纠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5、刑事辩护(申请取保候审、缓刑、无罪及罪轻辩护);

  6、非诉讼业务(投融资、并购重组、股权转让、法律顾问)。

  邮编:363000

  助理:蒋彩芬律师(18959694906)、陈鸿伟律师(13850582727)

  E-mail:871935167@qq.com

  个人网站:www.lanchaoyong.com

  友情提示:1、网络咨询由律师助理负责解答;2、如果需要蓝潮永律师本人亲自解答,请拨打蓝潮永律师的手机(18906956018)或者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需预约);3、不受理短信咨询和QQ咨询;4、不接受离婚、医疗纠纷和劳动争议的咨询及案件代理。


律师贡献值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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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法律问答

只有微信转账记录没有借条能打赢官司吗?
可以打赢,但需结合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若被告无法证明,且原告能补充提供微信聊天中关于借款金额、还款期限的沟通记录,法院通常会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查看全文>>
发现债务人偷偷转移财产,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债权人应在起诉前或诉讼中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相应担保,以防止债务人转移资产导致判决难以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蓝潮永律师团队擅长在诉前深挖债务人财产线索,精准查封、冻结其核心资产,从源头遏制老赖逃废债行为。查看全文>>
借款人去世了,他的妻子和子女需要还钱吗?
需视债务性质及遗产继承情况而定。若属夫妻共同债务,配偶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属个人债务,子女仅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及遗产债务清偿的规定,若借款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配偶有义务偿还。若为个人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若继承遗产,则需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查看全文>>
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哪些项目
涵盖医疗、误工、护理、残疾或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等法定项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常规项目;若构成伤残,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若导致死亡,则包含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各项费用的计算需严格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统计数据及伤者实际损失证据。查看全文>>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一般在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进行,过早或过晚均可能影响鉴定结果与诉讼时效。 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及相关临床规范,伤残鉴定通常在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治疗终结、伤情处于稳定状态时进行。过早鉴定可能导致伤残等级评定偏低,直接减少残疾赔偿金;过晚鉴定则可能面临超过三年诉讼时效的风险。专业律师会根据伤者具体伤情精准把握鉴定窗口期,确保鉴定结论的客观性与索赔利益最大化。查看全文>>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怎么办
审查拒赔理由合法性,通过诉讼程序主张交强险与商业险足额赔付。 保险公司拒赔常见理由包括非医保用药扣除、免责条款适用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若保险公司未尽到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受害方可将肇事方与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依法审查保险合同的效力及理赔范围,强制保险公司履行赔付义务。查看全文>>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期限是多久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为六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若超过该法定行使期限,施工企业将丧失优先受偿权,工程款债权将沦为普通债权。在发包人资不抵债时,这将导致企业面临无法清偿的绝境,因此必须高度关注期限起算点并及时主张权利。查看全文>>
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怎么算
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若验收不合格且修复后仍不合格,则承包人无权请求支付工程款。此规定有效缓解了实际施工人因合同无效引发的投入成本无法收回的重大经济损失恐慌。查看全文>>
实际施工人如何主张工程款
实际施工人可起诉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并在发包人欠付工程款范围内要求发包人承担责任。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这为包工头等实际施工人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救济途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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