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发或少发工资的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或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022-09-20 16:04
2025-04-24 09:25
公司不发或少发工资的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或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2026-08-03 09:53
继续打12333投诉电话,直至投诉成功为止。这种方法适用欠薪的公司是正规的公司,且欠薪数额较小的情形。例如,在某大型民企由于效益或者调整问题故意压着员工一至两个月的工资,而迫切拿到工资的劳动者经过与公司内部协商仍拿不到被拖欠工资,此时为了保全自己的工作,可以拨打12333进行电话投诉该公司,投诉成功并处理的机率也相对较大。
2025-01-04 11:25
公司不发工资的,职工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
投诉后相关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如果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026-09-15 13:59
劳动者辞职到期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和各地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工资应当支付到离职之日止,一般应在3日内结清工资。 用人单位不依法结清工资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