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小微型企业可以设立调解委员会,也可以由劳动者和企业共同推举人员,开展调解工作。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小微型企业可以设立调解委员会,也可以由劳动者和企业共同推举人员,开展调解工作。
法律依据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第十四条 小微型企业可以设立调解委员会,也可以由劳动者和企业共同推举人员,开展调解工作。
2025-02-20 16:57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小微型企业可以设立调解委员会,也可以由劳动者和企业共同推举人员,开展调解工作。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小微型企业可以设立调解委员会,也可以由劳动者和企业共同推举人员,开展调解工作。
2022-09-22 15:49
2024-05-24 11:15
2022-09-21 10:27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是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推举产生;用人单位代表由厂长指定;工会代表由用人单位工会委员会指定。
各方推举或指定的代表只能代表一方参加调解委员会。
2022-08-29 10:46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划分:
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7、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8、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9、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0、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