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处罚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对处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025-05-24 11:14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醉酒驾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罚人不在现场的,在作出决定的七日内将决定书送达被处理人。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其他行政处理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理人,并由被处理人在附卷的决定书上签名或者捺指印,即为送达;
被处理人拒绝的,由办案人民警察在附卷的决定书上注明;
被处理人不在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作出决定的七日内将决定书送达被处理人。
2024-08-01 15:05
60天内可以行政复议。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后,如果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
2025-10-24 11:37
不满行政处罚,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025-07-17 15:44
对于工商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当场做出行政处罚书,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
2025-10-14 16:05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被处罚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