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土地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对政府的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诉讼的时间限制为,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2024-05-13 13:41
村里土地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对政府的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诉讼的时间限制为,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
2025-06-06 09:46
村里土地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对政府的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诉讼的时间限制为,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
2025-09-25 14:45
村里土地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对政府的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诉讼的时间限制为,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
2024-06-04 14:05
村里土地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对政府的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诉讼的时间限制为,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
2024-10-11 14:27
村里土地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对政府的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诉讼的时间限制为,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