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025-02-08 14:09
解除劳动合同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需要提前通知对方当事人:劳动者预告解除;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
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者依法单方面解除;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
2022-10-15 15:41
不是必须,不须签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法律没有这方面的规定的,如果双方当事人认为需要提前通知对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将需要提前的时间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
2025-10-17 15:02
劳动合同终止一般单位是需要提前30天通知的。劳动合同届满前,劳动者可以主动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对于是否续签达成一致意见;若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
2025-05-17 09:49
劳动合同到期需要提前三十天告知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不准备与劳动者续签;
那么提前一个月告知劳动者,那么不用支付待通知金,只需要支付赔偿金,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告知劳动者,用人单位不但要支付赔偿金还要支付代通知金。
2022-09-19 14:28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不续签,员工在合同期限届满时依然还在工作的,是有经济补偿的。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只要是公司一方决定不续签(终止劳动关系),都应该支付补偿,不同的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还是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不再续签合同,其实是已经做好了支付补偿的准备,只不过提前一个月通知,是可以不用支付代通知金(一个月工资),也能让劳动者有个交接工作、重新求职的缓冲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