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履行抗辩制度主要适用于双务合同,双务合同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保险合同等。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2025-04-29 18:49
一、概念不同: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等等。
二、构成要件不同。
2022-08-19 14:43
先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的区别有:
1、先履行抗辩权属于后履行一方,而同时履行抗辩权属于合同的各方当事人;
2、先履行抗辩权中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而同时履行抗辩权中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
2023-05-10 13:38
先履行抗辩权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不一样。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前提为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双方互负债务的履行期均已届至。并且对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不适当;先履行抗辩权要求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适当的。
2023-04-19 09:44
顺序履行抗辩权是不能等同于先履行抗辩权的,现行法律没有对顺序履行抗辩权作出规定。抗辩权可以分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以及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2022-08-12 15:41
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的构成要件:
1、当事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彼此互负债务;
2、债务不存在先后履行顺序,当事人应当同时履行;
3、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对方当事人已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不能再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