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合理使用必须构成以下四个条件:
(一)被使用的作品必须已经发表;
(二)使用作品的目的必须是出于非商业用;
(三)合理使用不应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财产权以外的其他合法权力;
(四)合理使用还需尊重被使用作品著作权人的著作人身权,使用作品必须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作品的出处等。
2022-08-24 16:05
1、欣赏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或为了作品美感合理使用。
3、为报道媒体新闻,媒体不可避免的引用并发表作品。
4、对实时文章的自由使用,但作者声明不许转载播放的除外。
5、公众集会发表的讲话,但不包括科学报告讲座等。
6、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教学和科研人员翻译或少量复制已发表的作品,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一些文化保存机构为了陈列和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的收藏作品。
9、临摹、绘画、拍摄在室外公共场所摆设的艺术作品。
10、把中国的汉语言文字作品翻译改成数民族语言文字。
11、将已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
2021-02-19 15:56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第三条 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
2022-09-03 16:53
一、报刊转载,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二、制作录音制品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2022-08-12 15:36
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下列作品:(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第三种是超过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的作品。
2024-03-31 10:49
著作权合理使用是指以下情形:
1、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2、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3、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