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民事行为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确定、当然、永久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
如果该无效行为满足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或其他损害赔偿的法律要件时,仍得发生侵权、不当得利等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效力。易言之,无效民事行为之无效,是意思表示无效,而不是该行为完全没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⑴自始无效。无效民事行为之无效,自行为开始起发生,该行为之意思,从开始起就不被法律所认可;
⑵当然无效。即无效民事行为,无需任何人主张,也不待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即无效。该行为无效不以主张、确认和宣告为要件;
⑶意思无效。无效民事行为之无效,是指当事人意思不发生效力,而不是说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2022-08-25 14:16
无效民事行为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确定、当然、永久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
2022-08-26 15:06
2022-08-25 16:22
无效民事行为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确定、当然、永久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
2026-03-02 16:23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即合同不是在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订立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行为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所谓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或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应确认为自始无效的合同。
2026-04-01 15:58
在我国现行民法体系之中,被认定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主要包括如下几类:
首先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自行实施的法律行为;
其次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无法独立完成时所实施的法律行为;
再者是一方当事人采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或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迫使另一方在并未真实表达意愿的情况下所做出的法律行为;接着是双方当事人为恶意串通,从而严重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权益的法律行为;
最后则是那些明显违反了法律条文规定,同时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的法律行为。
值得强调的,这些被认定为无效的法律行为自其产生之日起,便失去了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