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证属实的微信转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我国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的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2024-09-27 11:09
可以作为证据,作为证据,必须具备证据的三性(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且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法庭根据。
一般认为,所有证据都应当具有证明力和证据能力。证据证明力是指证据对于待证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证据的证据能力,是指证据资料在法律上允许其作为证据的资格。这是证据的基本特征。我国刑事证据制度也基本反映了上述特征,具体表现为:
1.客观性。诉讼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诉讼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人们主观猜测和虚假的东西。
2.关联性。诉讼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诉讼证据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存在客观的联系。
3.合法性。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按照法律的要求和法定程序而取得的事实材料。
2024-07-16 09:43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以下证据材料是不能作为刑事案件的定案依据的:
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见证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作为见证人的证据。
物证的照片、录像、复制品,不能反映原物的外形和特征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2025-01-16 10:27
1、录音证据可以作为刑事证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2、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而录音证据属于视听资料。
2022-08-18 11:57
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都不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2022-10-17 16:16
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借款必须签订具有法律效应的借款合同,这样假如借款人没有按时偿还合同,可以起诉。但是现在线上钱包支付方便,很多人使用支付宝、微信转账,借钱的时候也只是通过线上转账,不会签订纸质合同或者协议等。万一遇到借款人不还钱,或者遇到诈骗,只有双方之间的转账记录。转账记录可以作为起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