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房协议不是居间合同。看房协议书和居间合同分别是两种不同的合同形式,它们订立的内容和要求完全不同,履行义务也大不一样。看房协议书指的是中介与顾客签订的服务协议书,中介公司为防止客户跳单的凭证;而居间合同指的是通过居间人介绍,出卖方与购买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按约定收取一定的中间费用的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2-08-12 11:09
没签看房协议也不可以跳单。
“跳单”是指房屋的买方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却绕开该中介公司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买方的该种“跳单”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对中介公司而言系违约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2022-11-28 10:43
没签看房协议也不可以跳单。
“跳单”是指房屋的买方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却绕开该中介公司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买方的该种“跳单”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对中介公司而言系违约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2022-08-12 17:02
2022-10-25 15:04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居间服务合同的相关内容是:一、居间人的权利: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2.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通常包括在报酬内,居间活动的费用一般由居间人负担,非经特别约定,居间人不得请求偿还费用。二、居间人的义务: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4.隐名和保密义务。5.介入义务。
2022-10-26 15:04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居间服务合同的相关内容是:一、居间人的权利: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2.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通常包括在报酬内,居间活动的费用一般由居间人负担,非经特别约定,居间人不得请求偿还费用。二、居间人的义务: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4.隐名和保密义务。5.介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