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交警暂扣车辆,不需要当事人或车辆所有权人交纳停车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2022-10-29 15:08
“交通事故扣押车辆是不用缴纳停车费的。
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扣押肇事车辆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车辆保管费用,也就是停车费应当由交警部门承担。”
2023-05-20 14:30
事故车辆停车费不收,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2022-08-11 14:35
交通局扣车没有停车费。一般情况下,在事故处理期间,运管所因为扣留车辆发生的停车费等其他相关费用是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特殊情况下,如公安机关等交通管理部门已经通知当事人限期领取车辆,当事人超过时间仍然未领取得,其产生的相关停车费用应该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2021-02-19 10:24
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车辆。交通事故处理的简易程序有两种:一是当事人在符合条件下即行撤离事故现场,自行处理交通事故;二是公安机关对符合条件的事故按简易程序处理。
2022-09-28 11:42
车正常停车被撞了,报警警察取证后扣押车子属于正常现象。因为这应该是事故科处理的,事故科处理是要扣所有的事故车辆,待处理结束之后再放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