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未生效能申请工伤。申请工伤和是否缴纳工伤保险没有关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025-01-03 11:10
按现行的做法,工伤保险缴纳成功之后,就开始生效的。
1、新员工入职,当月无参保。用人单位为该员工参保时选择当月生效的,该员工的工伤保险生效时间为次日零时;
用人单位为该员工参保时选择次月生效的,该员工的工伤保险生效时间为次月1日零时。备注:当月未参保缴费,而选择下月参保缴费的情况。
假如用人单位在15号为新员工办理参保手续,该员工在20号发生工伤,用人单位25号到社保局补缴当月工伤保险费用的,那么25号之后工伤的医疗待遇和补偿待遇可由社保支付。
2、新员工入职,当月社保已由前用人单位购买,新用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选择次月生效,该员工的工伤保险生效时间为办理手续那天的次日零时生效。
3、用人单位未为员工参保的,该员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可到社保局申请补缴,由社保局监察核实后,为全单位应缴未缴的人员补缴2年的费用,那么补缴之后的工伤待遇可由社保支付。
2025-10-29 15:58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24-07-18 09:59
认定工伤与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无关。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2022-08-12 11:07
申请工伤保险赔偿流程: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部门申请工伤赔偿。
2025-01-18 09:11
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申报流程很简单,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办理即可,下面的情况请参考:
1.工伤保险是不用员工缴纳的,是由用人单位负责缴的,员工无需缴一分钱。
2.合作医疗保险,是在户籍地的农村户口的一种医疗保险,每人/年20元的保费,是为了保障农民的身体健康的保险。
3.有社保卡,证明用人单位已为你办理了社保,不相信的话,你可以去当地社保网或拨12333查询你的社保缴费情况。
4.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是:
大病医疗保险的社保,这种社保的医疗卡是没钱的,从现在起,大病医疗的社保可以到参保人指定的医院看门诊报销70%的医药费啦,以前是没有的。
如果,参保人患了头痛啊、感冒啊什么的,到指定医院就诊是向医院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就能报销最高70%的医药费,不用参保人拿票据去社保局报销啦。
5.非本户籍人办理信用卡,应向银行方提供信用保证。
才能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