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地方政策不一致,具体哪些人能住安置房要咨询当地国土房产局。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022-04-12 15:20
1、申请对象必须为无房户、住房困难户、危房户和住房特困户;
2、现居住的房屋不可能会产权纠纷的;房屋经安全鉴定机构被鉴定为D级且已经经过相关部门确认的;
3、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
根据相关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 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022-08-08 10:03
2022-08-08 10:04
2022-08-11 16:38
安置房如果尚未取得房产证书的,不可以转让。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2020-12-12 15:55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申请安置房的条件:
1、夫妻双方要有特区户籍;
2、持有特区户籍户口单身职工,和特区户籍并且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组成一户的家庭;
3、持有特区户籍户口年满35周岁的单身职工;
4、持有特区户籍户口的军人、烈士的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