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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房地产八大新规

其他 2022-08-10 15:59 标签: 房地产 新规 房产

第一、住宅7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

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二、设有居住权的房子,无偿给别人去住,房子不能出租。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抵押中的房产,不用解压也可以直接过户。

第四、夫妻过户、子女继承房产,免征契税。

第五、停车位租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

房屋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六、房东不能单方面的提高租金

在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内,除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情形外,出租人或者承租人不得单方面解除住房租赁合同,不得单方面提高或者降低租金。

第七、房子出售,所有权变更,不影响租赁协议,租客可以继续居住。

第八、承租人有有限购买房子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王丽红律师

王丽红律师

广东广诚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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