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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是否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 2022-08-10 16:01 标签: 道路交通事故 损失 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以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9修订)》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宋杨东律师

宋杨东律师

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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