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劳动关系的,受伤后可主张工伤赔偿
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厂依照法律参加社保,对工伤保险进行缴纳。如果工厂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工伤待遇都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员工有权利向工厂申请以工伤引起的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相关赔偿。
二、投保商业险要求理赔款
如果工厂只为员工投保商业险,商业险赔偿员工后,员工仍然可以向工厂主张工伤医疗保险,两者并不冲突。
三、直接向法院起诉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如果工厂属于“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 属于劳务关系。受伤工人就不能认定工伤,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收集证明在工地受伤证据材料,结合住院病历等材料,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厂(雇主)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2-08-11 11:28
工人在工厂受伤,如果是属于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赔偿,如果是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和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最后再根据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2022-08-09 15:48
我国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022-10-10 11:11
2025-06-12 16:44
工人在工地受伤赔偿误工费的标准如下:
一、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二、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三、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数额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022-08-09 11:08
如果员工受伤骨折,是需要先到相关的医疗机构做伤残鉴定,之后根据伤残的程度向企业单位索要赔偿,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误工费,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