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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单位无有效的税费种认定信息

法律顾问 2022-08-09 14:50 标签: 扣缴 单位 税费

扣缴单位无有效的税费种认定信息,就是说明单位没有去税局做税种核定工作,系统就会有这个提示。需要去带上相关资料去税局做税种的核定,然后登陆电子税务局申报,才不会提示扣缴单位无有效的税费种认定信息的。出现提示纳税人本属期无对应税费种认定信息的情况有如下两种: 1、如果已经做过税费种认定 点击系统设置右上角企业管理,查看下登陆的企业信息是否正确。 2、未做过税费种认定 需要到税务大厅核实以下登记项目: (1)认定时间:必须是当前税款所属期或以前月份。(2)征收代理方式:必须是“代扣代缴”(请注意:不是代收代缴)(3)征收项目:个人所得税。(4)征收品目:工资薪金所得(或其他申报的应纳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贺海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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