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的作用主要有:
(1)确保被申请人的财产不被转移,隐匿,有利于判后执行。
(2)在诉前保全的实践中,大量的诉前保全案件,经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并在法院的协调之下,往往达成诉前和解,甚至即时清结。
(3)即便在诉前未达成和解的,在诉讼中,在法院查明事实之后,被告也愿意与原告尽早处理双方的纠纷,达成调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条 适用条件和程序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024-10-10 11:05
胜诉后不用财产保全。
1、财产保全是在诉讼前或者诉讼中提起的,判决后对方不执行判决书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024-09-20 10:37
财产保全有法律风险。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有:
(一)诉讼前采取保全措施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导致财产保全解除,甚至引发被申请人以申请人对其造成损失为由要求赔偿的诉讼。
(二)申请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不当,未能有效控制所保全的财产,致使判决后无法执行。
2022-08-08 09:29
2025-12-20 14:47
1、可以。
2、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可以用民宅提供担保,由法院裁定是否受理。
3、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
2022-04-27 10:01
保存价款,即如果查封、扣押的财产不易长期保存或者保存所需成本过高,则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予以变卖,保存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