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调查评估,不得泄露调查中知悉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信息。
二、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组织入矫、解矫宣告,确定矫正小组,与矫正小组成员签订矫正责任书,指导矫正小组开展工作。
三、落实矫正方案,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现实表现及考核奖惩等情况,适时调整矫正方案。
四、对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履行判决、裁定、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遵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关于报告、会客、外出、迁居、禁止令执行、保外就医等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五、对失去联系的社区矫正对象立即组织查找,发现社区矫正对象非正常死亡、涉嫌实施犯罪、参与群体性事件、引发舆情事件等及时报告委托单位,并立即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妥善处置。
六、按照因人施教原则,有针对性地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法治、道德、心理健康等教育。
七、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特长、劳动能力、健康状况等情况,协助组织其参加公益活动,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
八、依法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有需要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临时救助、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落实社会保障,协助解决就学、法律援助等困难。
九、对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遵守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等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奖惩建议。
十、其他依法依规可以委托的社区矫正工作事项。
法律依据
《《社区矫正法》》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社区矫正机构的设置和撤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机构的委托,承担社区矫正相关工作。
《《社区矫正法》》第十一条 社区矫正机构根据需要,组织具有法律、教育、心理、社会工作等专业知识或者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者开展社区矫正相关工作。
2022-11-30 09:12
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负责实施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建立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对矫正对象定期开展思想、法制、社会公德等方面的教育,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工作,会同公安机关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和收监执行的建议,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研究,进一步探索和创新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内容、方式方法、工作规程和工作制度。
2022-08-09 11:38
2022-11-30 09:13
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人民法院履行的职责有很多,包括:1、核实居住地2、委托调查评估3、对社区矫正对进行教育、告知4、及时送达文书5、决定逮捕6、及时作出收监(不收监)裁定7、及时作出减刑(不予减刑)裁定8、社区矫正机构变更社区矫正执行地通报决定机关9、社区矫正期满或赦免通知决定机关11、责任追究。我国社区矫正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2022-11-30 09:13
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人民法院依法履行的职责有很多,包括:1、核实居住地2、委托调查评估3、对社区矫正对进行教育、告知4、及时送达文书5、决定逮捕6、及时作出收监(不收监)裁定7、及时作出减刑(不予减刑)裁定8、社区矫正机构变更社区矫正执行地通报决定机关9、社区矫正期满或赦免通知决定机关10、责任追究。我国社区矫正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2023-04-19 15:17
社区矫正对象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迁移,应当报社区矫正机构批准。社区矫正机构应当批准有正当理由的;因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经常跨市县活动的,可以根据情况简化批准程序和方法。
社区矫正对象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社区矫正机构对于有正当理由的,应当批准;对于因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可以根据情况,简化批准程序和方式。因社区矫正对象迁居等原因需要变更执行地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变更决定。社区矫正机构作出变更决定后,应当通知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和变更后的社区矫正机构,并将有关法律文书抄送变更后的社区矫正机构。变更后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将法律文书转送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