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收养人户口落在收养人的家里,是否说明收养关系成立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被收养人落户在收养人家,不是以父母、子女的方式落户,而只是挂靠的关系,那么该落户行为和收养关系无关;
2,如果被收养人是以收养人的子女的身份落户在收养人户头上的,则收养关系成立。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被收养人户口登记】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七条 【抚养】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本章规定。
2022-08-19 15:25
养父母一方解除收养关系没有效,单方解除收养关系是无效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解除收养关系必须是被收养人成年之后,且经过法定程序,或者是经过送养人同意。
2022-09-13 10:57
民法典规定,房屋用益物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如果房屋所有权人设立了居住权给直系亲属的,直系亲属就具有居住权。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说明你对房屋有所有权,自然有居住权;如果没有,又没有证据证明你对房屋享有产权的话,则你的父母有权利不让你居住,这个和户口没有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 【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2023-05-20 14:00
收养关系解除后被收养的子女没有义务赡养养父母。法律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所以被收养的子女只对其亲生父母有赡养义务,对其养父母无赡养义务,但是养子女自己愿意赡养养父母的,法律也不会加以禁止。
2023-04-06 11:42
解除收养关系,是到收养人地区办理还是被收养人地区办理,被收养人的户口已经迁到收养人的地区了
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需要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签订好解除收养关系协议后,带齐相关材料到收养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解除收养关系。
2024-03-30 14:38
收养人因经济状况,身体健康等原因不具备抚养能力,或者收养人一方死亡、离异,另一方不愿意继续抚养,或者养父母双亡的,可由收养人或其亲属将被收养人送交社会福利机构抚养
(被收养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除外)。
其亲属符合收养人条件且愿意收养的,应当依法办理收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