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我国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2022-09-24 09:00
(1)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2)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3)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4)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2022-09-22 15:57
(1)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2)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3)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4)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2022-09-27 14:21
公务员的休假制度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施行。
一、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依法应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工作人员因承担野外地质勘查、野外测绘、远洋科学考察、极地科学考察以及其他特殊工作任务,所在单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三、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2024-04-16 14:07
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2022-08-09 15:58
国家规定小产假期: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