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情况下商家收取手续费是合理的。线下刷卡消费,然后要求商家退还现金退还现金这种情况一般是不存在的,但也不排除有部分商家心肠比较好就给你操作了,如果商家同意通过现金方式或转账方式退钱给你,那商家收费是合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2-08-09 15:55
退款要扣手续费是否属于霸王条款,需要看合同中约定,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2022-10-11 16:51
这是属于霸王条款。购买的限量产品或者打折商品,一般都是缺货或者调码不均匀,肯定存在或多或少的质量问题,所以他们提前标明不退不换不属于霸王条款。
只要是商家售卖的商品,都要遵守法律规定,如果是质量问题是可以退换的。
如果是商场买的东西,可以找商场的相关负责人;如果这是单独的门店,大家就可以找相关的部门进行投诉。
2022-09-29 10:29
七倍运费赔偿是否属于霸王条款具体参考如下:
1、快递服务过程中,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2、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在各地审判实践中也一直有两种差异很大的判决。有的法院认为,快递公司的“契约条款”是格式条款,其实质是减轻自身责任,侵犯消费者的利益,这种格式条款应当是无效的,快递公司应当按照客户的实际损失赔偿。
2022-08-10 11:23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允许养宠物双方可以进行协商,房东规定不允许养宠物不属于霸王条款。
我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2022-08-10 17:16
教育机构能否另行扣除服务费,重点需要理解服务费对应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性质。对于教育机构来说,已经发生的服务费,已经包含在扣除的培训费中。尚未发生的服务费,因为尚未发生,消费者一方也没有支付义务;已经支付的,因为服务未发生,教育机构应当退还。对于教育培训合同明确约定,退费要求另行扣除服务费的条款,我们认为属于“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应当认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