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临期商品不可以向商家索赔。临期商品即将到达保质期但仍在保质期内,属于安全食品、药品的范围。在保质期内不属于过期,在保持品质的情况下可以进行销售。消费者无权向商家索赔并不支持退还,双方额外达成协议的另议。“买到临期商品不能索赔,但商户应当对临期产品对消费者作出提示,可以退换货。没有过保质期,质量也没有问题,不能赔偿。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明确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2022-09-16 14:18
食品在有效期内一般不予赔偿,如果食品变质可以要求赔偿。
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食品,临近保质期为最后45天;保质期半年至1年的食品,临近保质期为最后30天;保质期半年以内的,临近保质期为最后15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四条之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不符合食品所标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食品安全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食品经营者停止经营该食品,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改正;拒不停止经营或者改正的,没收不符合企业标准规定的食品安全指标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2022-08-08 13:58
工商局对临期商品规定包括:
保质期大于300天,剩余保质期时长小于保质期十分之一时长,禁卖;保质期小于等于300天,剩余保质期时长小于30天,禁卖。婴幼儿奶粉类剩余保质期时长小于180天,不得售卖;婴幼儿辅食剩余保质期时长小于90天,不得售卖。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2022-10-14 08:36
商家未告知临期商品消费者可以投诉商家。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还应要求商家及时开具发票或收据,并进行妥善保管。在与商家发生纠纷后,消费者应注意收集与商家沟通协商过程中出现的书面材料等各类证据,以便协商不成时向工商部门投诉,必要时还可以采取提起诉讼的法律手段以维护自身权益。
2023-05-20 09:49
网购买到假货的维权方式:确认是假货后,向销售者或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若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若协商之后不赔偿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2022-09-16 16:06
榴莲买到死包能索赔。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是可以进行索赔的。榴莲变质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当然可以要求超市赔偿损失。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之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