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调查涉嫌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根据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调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批准决定应当明确采取技术调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调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调查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公职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犯罪
2024-04-09 14:13
根据《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调查涉嫌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根据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调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批准决定应当明确采取技术调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调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调查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
2024-04-30 10:15
根据《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调查涉嫌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根据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调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批准决定应当明确采取技术调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
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调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调查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
2025-06-18 16:30
监察机关经调查对违法取得的财物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涉嫌犯罪取得的财物,应当随案移送人民检察院。对被调查人涉嫌犯罪取得的财物,监察机关应当在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时随案移送,以保证检察机关顺利开展审查起诉工作。
2025-06-05 17:12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两个概念及其使用场景的区别:
第一点在于,执行效力范围的不同。
监察机构所行使的检查权力,主要针对的是在工作中可能存在公务违规行为或者涉及到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以及玩忽职守等情况的公职人员;而检察机关则是将注意力集中于可能触犯刑法或者经济法的刑事犯罪及经济犯罪人员身上。
第二个要点是,在执行这两种职责时,相关机构所享有的权利也有所差异。
具体而言,监察机构依法实施的调查权限,与检察机关所享有的侦查权力则大相径庭。
2025-12-20 10:29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全权的和最高的地位,其主要职权有:
一、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国家的基本法律。
三、选举、决定、罢免国家机构组成人员。
四、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
五、监督国家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解放军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3000人。名额的分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情况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