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吊销的法律后果: 一、公司丧失了生产经营权。 二、丧失了法律保护的请求权。 三、丧失了最后救济权。 吊销营业执照只是取消了公司的营业资格,其法人资格还继续存在,只有经过注销之后,公司的法律人格才消灭。但由于公司营业执照表面上将公司的营业资格与法人资格集于一体。公司因违反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后,往往被登记机关直接依职权注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合伙人是公民合伙投资组建企业进行经营的主体。合伙人在享受合伙企业带来的利益时,也要履行一定的义务。合伙人有按照合伙协议提供约定的资金、实物、技术等的义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 这是中国公司法规定。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满足这两个条件可以申请企业破产。 可以破产即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可以股东协商,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合伙企业法》对退伙清算算规定: 1.退伙时按找退伙时合伙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合伙人的份额。 2.公司是否有债务,当公司财产少于债务时,退出人得承担相应份额,对已有的债务也一样要承担相应的份额。 3.企业盈利或亏损,按照当时合伙协议约定比例进行分担,没有约定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协商不成的按出资比例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平均分。 4.合伙人退伙后,对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限制规定,但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是有股东人数的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需在50人以下。
关于偿还欠款给破产企业的义务问题,须得重视。 倘若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仍有欠债状况,那么债权人必须向破产企业的破产管理机构履行还款或缴纳财产之义务。 若债权人继续拒绝履行此义务,有关机关有权以企业名义进行追讨。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想成为一个公司的股东很简单,如果是上市公司,你可以直接买该公司的股票,即便只有一股,你也是股东,但在股东大会上没有权,当然你也无法参加股东大会,因为你的股份太少了,如果购买的股份多就另当别论。 准备相关材料到工商局进行股东变更申请。 非上市公司你可以直接购买该公司股东的股份成为新股东。 在公司内部做一个股东会决议,形成文字,每个股东签上字。
1、公司法人变更一般需要5-10个工作日。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提交相应材料,由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 2、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企业的性质。是一种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按股份比例享受收益,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没转正属于试用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辞职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满足一定条件小股东是有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有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 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也可以代表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