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人适用的范围: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只要当事人登记结婚了,一般情况下不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分居,即为保持婚姻关系的夫妇双方在继续维系婚姻状态的前提下,双方终止共同生活,各自设立并拥有相对独立的生活模式。 通常而言,即便夫妻二人仍共处同一屋檐之下,但如若二人都已经分房居住、互不干涉,并且这种状况持续满两年,便可以从法律层面上视为夫妇间的分居状态。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撤销婚姻诉讼的过程中当事人是需要出庭的。 可撤销婚姻的认定条件只有一个,就是被胁迫,否则是不能被认定为可撤销婚姻的。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撤销婚姻诉讼的过程中当事人是需要出庭的。 可撤销婚姻的认定条件只有一个,就是被胁迫,否则是不能被认定为可撤销婚姻的,并且如果被胁迫结婚需要在一年内提起撤销婚姻的请求,否则就失效了。 但是,《民法典》生效实施后,被胁迫当事人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即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该婚姻。
若协议离婚失败,可尝试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解决。 以下是详细步骤: 首先,选择适合受理此案的法院,通常情况下,提起离婚诉讼应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所在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被告户籍所在地与惯常居住地并不匹配,那么应依照经常居住地予以确定。 如果被告离家超过一年,则可在原告户籍所在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同样的,如果夫妻双方均离家已达一年,也应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做好起诉前的充分准备工作。 这其中包括收集并整理证据资料、拟好书面起诉状以及选定代理律师等事项。 然后,向法院提交起诉离婚所需的各项材料,只有经过法院严格审查的材料才能正式立案。
法定的结婚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在面临离婚之际,夫妻双方需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商议并妥善处理属于自己的共有财产;若未能达成共识,应当由当地法院依据相关法规裁决。 譬如,若是因为女方的外遇问题引发了婚姻破裂,且具备充分且严谨的证据证实女方的出轨行径已经达到了与人长期非法同居的严重程度,那么身为丈夫者便有权向法庭申请损害赔偿。
如果小三和配偶构成重婚罪的条件的话,则可以起诉小三,但同时配偶也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若是不构成重婚罪的,则不能处理小三。配偶有小三的,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人民法院认定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可以判决离婚。
小孩改姓需要生父到场签字,因为其属于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其办理变更姓名时,其需要孩子的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去申请变更登记,孩子作为未成年人一般不具有自己直接变更的权利。
户籍所在地的房子卖了还有户籍,可以不迁,同时售房者可以将个人户籍卡原件自户口薄中取出,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迁出户口后重新办理落户手续,将户籍放于本市户口的亲属处或迁入公共户口。户籍根据个人的生活常住地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登记,与房屋的所有权和转让无直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