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孙子是没有义务赡养爷爷的。如果爷爷有子女并且子女有赡养能力,孙子是没有义务赡养爷爷的。但是如果爷爷没有子女或者有子女但是子女没有赡养能力的,孙子就有义务赡养爷爷,但前提是孙子要有赡养能力。
女方18岁,不可以结婚。法律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女方十八岁就结婚的,婚姻无效。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同居赠与的财产,已交付赠与的一般不支持返还。如果赠与的是车、房,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如果一方认为给对方的钱是借款,应有借条等书面证据,法院可凭借贷关系的证据,要求对方返还。
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话,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也是可以根据双方协商后决定的,如果双方不能决定可以通过法院来进行判决。孩子抚养权一般综合衡量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孩子的年龄等因素,也考虑孩子目前是跟谁生活的。
法院准予返还彩礼的情形有: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当事人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若无法调解可申请诉讼。
1、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借债,但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遗产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通常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比例并不是固定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以下是一些基本原则和考虑因素: 1.平均分配原则:在没有特殊情况的情况下,第一顺序继承人通常会按照人数平均分配遗产。例如,如果遗产有100万元,第一顺序继承人共有4人(配偶1人,子女2人,父母1人),则每人应继承25万元。 2.特殊情况下的照顾:如果有继承人生活有特殊困难或者缺乏劳动能力,法律通常会规定给予这些继承人更多的照顾。这意味着在分配遗产时,这些继承人可能会获得超出平均份额的遗产。
离婚手续需要的资料取决于离婚的方式,主要有两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的资料: 双方有效的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 双方的结婚证。 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中需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每人提交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双方应填写离婚登记申请声明。 诉讼离婚的资料: 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起诉书。 子女出生证或户口本。 相关的财产证明。 法院可能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老人有5子却住楼道,作为被赡养人的老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按时支付抚养费,履行对老人的赡养义务。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婚姻无效不能请求撤销,只能向法院申请确认婚姻无效。 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离婚后婚前的彩礼一般归收礼方个人所有,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况的,那么在离婚时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1、双方当事人未实际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要回彩礼; 2、双方当事人结婚后并没有一起生活的,离婚时可要回彩礼; 3、由于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方的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要回彩礼。
父母能赡养的,没有赡养义务。 1、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