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男女法定结婚年龄为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 我国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但为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民族自治区可以依据本民族的实际情况,对法定结婚年龄做变通规定。
这些情形下遗嘱无效: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和被篡改的遗嘱无效; 4、遗嘱中有对不属于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的遗嘱无效。遗产的范围只限于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将其他人的财产作为遗产。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在结婚时,男方在婚后给女方购买了首饰,双方离婚时这些首饰不能进行分割,仍然归原使用者所有。 首先,这些首饰具有人身专属性, 其次,按照普遍性来说,首饰的使用者基本上都是女性;再次,这些首饰不是生活必需品;金银首饰视为对女方的赠与,一般不用返还。彩礼除非符合三种法定情形之一的,才可以退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婚后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城镇户口的子女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法律规定,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过继子女不一定享有继承权。具体规定如下: 1、过继是指没有儿子的男子以兄弟、堂兄弟等同宗人的儿子为自己儿子的一种做法,是我国传统宗法制度下的一种特殊的收养形式。如果没有依法办理收养手续的,在法律上过继的儿子不等同于养子,不能享有继承权。 2、如果过继子女在过继后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并与生父母脱离了父母子女关系,则可以认为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间形成了事实收养关系,享有继承权。 确立养子女继承权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确认养子女继承权的前提是看他们同被继承人是否依法确立了收养关系。 2、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条件基本相同时,继承份额相同。 3、养子女对生父母的遗产没有继承权。 4、养子女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又对生父母赡养较多的,按照相关规定,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 5、解除了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不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6、尚未正式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女,仍然享有继承权。
房产证在父母名下,父母死后的继承方式是: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受遗赠人继承;没有协议,有遗嘱的,遗嘱人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1、需要看是哪种性质的公司。 2、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体看营业执照),拥有独立的财产,属于法律上独立的“人”,由公司资产偿还,除了在有法律上的几种特殊情况下,股东不用偿还更不会牵扯到配偶一方。 3、合伙企业,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个体工商、农村承包经营配偶一方需要偿还。
1.小三不能参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有人是夫妻双方。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后婚宴的礼金不是共同财产,只有在婚内的财产才算共同财产,离婚后就不是共同财产了,至于礼金的分配,可以双方进行协商,按照金额或者宾客等方式进行分配。
离婚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具体如下: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