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是中标人迟迟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若是招标人迟迟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3、当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于任何一方无故不签订具体合同的,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可以去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法院应该是区或者县人民法院,只要将起诉书提交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起诉程序就完成了。拖欠工程款属于民事纠纷,清欠办只负责农民工工资,所以应该在应付工程款之日起三年内到法院起诉。
关于隐蔽工程: 我们必须了解其验收条件包括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什么是隐蔽工程?它指的是从施工开始直至工程结束,最后无法直接观察到的部分。 在此之前,应当由施工方通知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并且将验收结果形成正式的文件资料。 其次,对于任何工程质量的验收都应该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分的基础上进行。 最后,当隐蔽工程达到了特定条件或是在预定的中间验收部位后,承包商需要进行自我检验,并在隐蔽或者中间验收前48个小时内,以书面报告的形式通知甲方工程师进行验收。
不可以。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享有的,承包人承包土地只是享有其使用和收益权,并不享有对承包土地的所有权,所以不能对其承包地进行买卖。 如果要转让承包地,可以通过转包的方式,但是这种方式需要注意,转包的期限不能超过自己的承包期限,对应的权限也不能超过自己的权限。即使进行了所谓的“买卖”,合同也是无效的。
施工质量事故一般的处理流程分为以下七个步骤: (一)事故报告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 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同时应按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二)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要按规定区分事故的大小分别由相应级别的人民政府直接或授权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三)事故的原因分析 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必要时组织对事故项目进行检测鉴定和专家技术论证。 (四)制定事故处理的技术方案 技术方
室内装修不能转包,转包是违法的。 转包是违法行为,当事人签订的建筑工程转包合同无效,对于承包人、实际施工人因非法转包建设工程所获取的非法所得要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
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建筑施工合同备案方法如下: 1、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信息打印;办理备案手续。 2、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一般建筑工程施工需具备的开工条件包括以下: 在文件审批方面需要的开工条件: 1)施工图经过审核(现在规定由具有审图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审图)并加盖审图章;另外,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会审、交底,图纸会审纪录已经有关单位会签、盖章、并发给有关单位; 2)合同或协议已经签定(虽然建筑法中未明确规定,但是办理开工许可证时必须具备合同文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已经办理、领取(有建设单位办理,施工单位配合); 4)三材指标或实物已经落实;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编制,并经批准; 6)施工图预算已经编制和审定,施工资金准备完善;
拖欠工程款,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无果的情况下,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判决胜诉后,拖欠方仍不支付的,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政府部门可以调处工程款的支付问题,但对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没有裁判权,强制权。但如果是政府工程,可以向建设该工程的政府要求支付或者处理。欠款形成后,要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以防丧失胜诉权。
律师解答公民之间建筑合同无效,建筑合同的承包方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一、三款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工程分包合同划分责任的原则是:分包商应承担并履行承包商的责任;分包商不得与业主进行私下约定;分包商应当提供相应的履约保函;未经承包商同意分包商不得再次分包;承包商应保障分包商免于承担非分包商责任引起的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