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款支付优先清偿条件如下: 一、工程款债权人为被拍卖工程的承包人。 二、该工程款已经取得生效法律文书的确认。所谓生效法律文书一般包括:判决、裁定、仲裁裁决以及经过公证的债权文书。 三、该工程是在1999年10月1日之后开始施工的。如果是在此之前开始施工的,只有该工程未设定担保,工程款才享有优先受偿权。
一、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公示期内以书面向公示部门提出; 2、需要实名提出异议,不能匿名。写出具体的,真实的情况; 3、公示部门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 二、招标方处理异议的方法是: 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工程索赔过时效依然可以起诉。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工程款尚未结算的,不会造成诉讼时效中断。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采购单位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1、被拖欠方可以先和拖欠工程款方通过协商来追讨工程款; 2、如果双方无法就工程款的支付方式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被拖欠方可以向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申请后,会决定是否受理案件。 符合条件的,会通知起诉方交诉讼费。 接着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如果是总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司签署合同,是可以的。 法律规定,中标单位如果已经中标可以委托分公司进行签署合同,但是中标人不得向其他集团和公司进行转让中标,也不能进行肢解后向他人进行转让,只能够由本公司或者是本公司旗下的相关分公司进行工作。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工程验收是指在工程竣工之后,根据相关行业标准,对工程建设质量和成果进行评定的过程。 工程交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工程已按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具有独立使用价值; 2.按相关要求编制完成竣工文件; 3.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已准备好总结报告材料。
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包的就是合法分包,是有效的。 不符合法律规定而进行分包的,就不合法。 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