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自己具有施工资质的,可以自行施工,不用招标,但相应报备手续得完成。 招标是一个招标投标行业术语,指招标人(买方)事先发出招标通告或招标单,品种、数量和有关的交易条件提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备买进的商品名称、件,邀请投标人(卖方)参加投标的行为。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是指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具体责任如下: 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不得违法发包、肢解发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其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责任。 2、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勘察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因勘察、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当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对因施工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4、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消防工程不允许平行发包,法律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土地转包和出租之间存在着显著差异,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转包行为往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完成,而出租行为则多涉及到农户以及农户集体组织之外的主体间的交易; 其次,转包通常发生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转包的法律主体也属于这些农户内部成员。 转包的实质在于,转包人依然对被转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持所有权,而受转包人则拥有对该土地的使用权,以此获得经营收益,且需要向转包人支付一定比例的转包费用; 最后,土地出租并非由农户自行开展,而是通过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自然人或法人来实现,这是一种本质上属于外部性的民事合同,因此农民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需要经过发包方的许可,但是需要向发包方进行相关备案以备查证。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三)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 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此类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建造者不具有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属于在他人土地上建造房屋,因而不能通过补办有关建筑许可手续而取得建筑物的所有权,其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有关建筑的行政法规,也侵害了他人的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
虽然法律禁止进行工程转包行为,但是对工程进行转包也并不会被判刑,因为这种行为并不会构成犯罪,只会被处以行政处罚。 对于工程转包行为的行政处罚如下: 1.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2.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3.并且承包单位对因转包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工程保险主要涵盖三大类别: 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以及科技工程保险;而从性质上看,工程保险亦可划分为法定保险与任意保险两大分类。 保险公司在特定的合同条款中负责对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进行赔偿,以补偿因这些意外事件导致的财产损失,或是在被保险人遭遇身故、残疾、疾病或达到合同中事先规定的年龄、服务期限等特定条件时,支付相应的保险金作为赔款责任。 以上论述的均为商业保险行为。
凡是能证明是对方责任的证据都可以收集: 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种签约; 2、来往信件(书信、电子邮件等); 3、各种会议纪要; 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 5、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 6、工程照片等。
诉讼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对于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对于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对于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对于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基础工程不能进行分包。如果建设单位将基础工程单独分包的属于肢解发包。但是法律规定,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所以基础工程是不能进行分包的。 建设单位将基础工程单独分包是违法的行为,以此签订的分包合同由于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属于无效合同。
1、施工单位追讨工程款是有时效限制的,追讨工程款的时效一般是三年,从施工单位知道工程款被拖欠开始计算。 2、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