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的保证责任期限一般是6个月,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担保人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必须到场签字。保证合同本质就是在保证人身上设定一个义务,应当由保证人作出同意承担保证责任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担保人必须到场签字,如果担保人是单位,应当加盖单位印章或由法人代表签字。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的内容不同: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定担保形式。保证合同作为保证担保的法律形式,是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作为合同的核心内容。保证保险作为一种保险手段,是以转嫁被保险人即债权人所面临的投保人即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风险为目的的一种保险。保证保险合同是以经营信用风险为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的主体不同:涉及保证合同的法律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而保证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其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也就是购房借款合同中的债务人和债权人。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无需对价条件;而保险人履行保险责任是以收取保险费为前提,表现为双方有偿的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的性质不同:保证合同作为购房借款合同即主合同的附属合同,与主合同之间存在着主从关系。保证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它本身不能独立存在。而保证保险合同与主合同之间不具有主从关系,两者处于并存关系。保险合同一经成立便产生独立的权利义务关系。保证合同表现为单务无偿合同,而保证保险合同则属于双务有偿合同。”
“担保费的计算方式为贷款金额乘以担保费率乘以贷款年限计算或者是采用费率递减的方法。担保费是指担保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证明时收取的费用,担保费用通常针对不同的用户以及该用户的贷款种类需要支付的费用不同。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如果个人在贷款诈骗的过程中,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那么就属于数额较大。如果个人在贷款诈骗的过程中,贷款诈骗的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那么就属于诈骗数额巨大。如果个人在贷款诈骗的过程之中,贷款诈骗的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那么就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贷款逾期被起诉不会被判刑。因为贷款逾期属于民事纠纷,因此不会坐牢承担刑事责任。除非债权人去法院起诉债务人,法院判决债务人如期清偿欠款后,债务人没有履行生效判决。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后,人民法院会根据案情的严重程度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或会坐牢。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如果案件已经结案,并且银行系统能够查询得到,那么是不需要去法院开结案证明的。但是如果未结案、或者对方未申请法院执行,去银行贷款需要提交结案证明。结案证明可以联系下原来承办案件的法官开具。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属于诈骗。诈骗是指通过欺诈、欺骗待的方式,非法对他人财物进行占有的行为,诈骗是属于故意的行为,如果出借人有故意进行欺骗,并且想非法占有先付款的,就是属于诈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当出借人故意不退还贷款时,银行可以将其退还给担保人。目前,有一种方法可以证明贷方有能力归还或隐藏个人财产。通常银行不会给担保人带来麻烦。对于特定情况,可以咨询银行。但是当贷方确实没有偿还能力时,作为担保人,他有义务偿还债务。为了避免放款人随后发生还款问题,担保人最好考虑放款人的还款能力,并对放款人的声誉进行评价。
借款人不还钱,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根据不同保证类型承担责任的方式和条件并不相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可以向当地银监局或者金融办进行投诉。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对该公司进行投诉:1、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2、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非法吸收或变相吸取公众存款的;3、小额贷款公司工作人员使用非法手段催债或者指使他人非法催债的;4、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的实际利率超过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一)执行有关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与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有关的行为; (三)执行有关人民币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执行有关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 (五)执行有关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执行有关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七)代理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行为; (八)执行有关清算管理规定的行为; (九)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 前款所称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是指国务院决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的用于特定目的的贷款。”
贷款期间可以更换担保人。根据相关规定,贷款期间是可以更换担保人的。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通常由当事人双方订立担保合同。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