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采取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无效;劳动合同订立程序合法。
公司强制裁员让员工写自动离职不合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并非员工个人原因由公司主动提出辞退员工的,除员工具有过错情形外,其他合法情形辞退的,需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非法辞退的,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作为赔偿金。
员工是可以一边在公司上班一边自己经营公司的。 但是如果职员工属于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不得从事与所在公司具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如果两个公司没有竞争关系的话,是允许兼职的。 但具体要看行业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是指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11304.4千焦耳每人,劳动时间率为77%,即净劳动时间为370分钟,相当于“很重”强度劳动。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是中国制定的劳动保护工作科学管理的一项基础标准,是确定体力劳动强度大小的根据。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与厂里发生工伤纠纷后,有四种处理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调解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自愿申请调解。 (3)仲裁解决。双方不愿或无法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解决的,可自发生劳动争议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4)诉讼解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当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则上,企业实施强制性加班的做法是不能被接受的,因为员工享有拒绝加班的权利。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有必要使每个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得到合理延长时,才能拥有这一要求权。 不过,这种延长必须建立在生产经营需求的确切基础之上,并且主管部门还需要与工会以及广大劳动者进行深入细致的协商。 需要强调的是,企业无权强迫员工进行加班。 因此,当员工不同意加班时,企业应当而非强行要求员工进行加班。 此外,劳动者的加薪幅度并非可以随意调整,通常情况下每天最多不应超过一个小时。 同时,必须明确指出,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均应对劳动者予以相应的休息安排。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与辞退是有区别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与辞退的异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描述:首先,它们的定义具有显著的差异性。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乃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的正式声明,用以证明两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此乃解除劳动关系之后,用人单位所必需提供的正式书面文件;然而,辞退这个词则特指公司主动提出解约的决定。其次,针对这两种情况的法律规定也存在差异。若一家公司依据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通常无需承担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责任。然而,如果是公司无过失地辞退员工,就必须按照相关法规给付一定程度的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是由于员工自身的过错导致的辞退,那么用人单位无需承担
企业有义务为职工申请工伤劳动。用人单位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雇佣关系与劳务关系之区别是: 1、概念不同。雇佣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用人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用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依约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系。 2、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人身支配与服从管理关系不同。雇用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双方之间具有支配与服从的关系,雇用人必须为受雇人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和安全保障。 同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受雇人则需听从雇用人的安排,按其意志提供劳务。劳务关系中双方只形成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并不存在服从管理与被服从管
用人单位超过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超过一年以上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并且视为是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不签劳动合同不给辞职,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