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订合同不同。 合同工:工人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直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 劳务工:工人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上岗协议,与用人单位不产生直接的劳动关系。 2、社保缴纳不同。 合同工:是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单位要交社保,今后遇到问题适用劳动合同法。 劳务工:劳务工是不需要交社保的,今后遇到问题适用民法,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3、约定不同。 合同工:合同工与所在单位固定工享有同等的劳动、工作、学习、参加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等权利。 劳务工:社会保险费哪个单位交,工资哪个单位给,福利如何享受,都由单位约定的。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话,应当由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劳动仲裁可以撤回。 我国法律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同一裁决,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并案审理,双方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
通常,劳动关系的转移并非出自劳动者本人的个人意愿。因此,为了保护劳动者,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转移前后的工作年限是连续合并计算的。将来劳动者无论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享受法定带薪年休假,都有相应保障。 劳动者能否得到经济补偿,主要看在业务划转过程中原公司与新公司之间达成的协议。如果双方约定由原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则员工将来在新公司离职时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年限,仅从入职新公司以后计算。如果双方约定,原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是由新公司一并承担将来员工离职时的经济补偿金,则员工主张现在获得经济补偿金将不会得到满足。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是关于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不支付加班费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一、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没有依法或者依据合同的约定履行这一法定义务,就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合同纠纷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者找工会解决,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自然到期终止是否有补偿金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看。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辞退员工并不一定有赔偿,要分情况讨论。 如果是因为员工自身的原因,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况,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是不需要补偿的。 如果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需要以工作年限为标准,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双方当事人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形式,也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直接的证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不合法。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予续签的,应支付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即劳动者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后1个月之内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就是违法行为,单位应受到相应的处罚,也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固定劳动合同期满之后不续签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劳动者在次关系中出于弱势地位的保护,劳动者如果没有给单位造成特别重大的过错,那么经济补偿金是单位必然要支付的
劳动合同未到期就被公司辞退的赔偿金问题不是固定的,要根据被公司辞退的原因分析,如果严重违反了公司劳动纪律或者本人有其他重大过错被辞退的,没有补偿金。 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没有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不合法。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单位不得降薪,应当执行原劳动合同的薪资待遇。如果出现争议可以进行劳动仲裁。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应该自动延续至哺乳期结束双方再商量续签的事宜。只不过,法律在保护孕妇的同时,也坚决不允许利用孕妇的这种身份去随意的侵犯公司的相关合法权益,孕妇如果经常请假的病假、迟到早退等,公司都是可以辞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