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能力不足等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实行经济性裁员的,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有以下标准: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要承担赔偿责任,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离职后,原单位不给减员是违法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社保未减员可能发生的后果有: 第一社保未减员导致社保欠费。第二,离任社保未减员会导致新单位不能处理增员,不能持续缴纳社保。第三医保欠费不能使用,医疗费用全部由自己承当。第四,赋闲生育保险不能运用,第五影响买房买车。 若职工离任,单位未做社保减员,职工能够到原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能够向原单位追缴已漏缴的社保费用,并要求原单位及时处理,转出各项社保关系的手续,给职工造成的损失,职工有权请求劳动仲裁,要求原单位进行补偿。
15天小产假是带新的。 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1.劳动部(劳部发1995年262号文件)指出“买断工龄”的做法是错误的,必须予以纠正。2.国务院1998年6月9日《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指出:“企业不许逃避社会责任,把职工向社会一推了之,要对职工负责到底。”3.1999年国家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在国家层面,买断工龄属于企业逃避社会责任,把职工推向社会的一种方式,早已经明令禁止的。尤其是《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后,企业更不能采取买断工龄等方式,支付少许补偿,就要求员工下岗。即便真的要裁员,也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企业拒不支付,还需额外支付双倍赔偿。
加班工资的给付,根据加班时间的不同有不同的标准。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董事会与理事会的区别:从应用范围上看:董事会主要用于企业的领导机构组织形式上。而理事会主要用于学术组织、研究机构等群众团体和社会团体的领导机构组织形式上。从组成人员上看:能入选董事会的,一般是出资人(当然现在企业组织理论中,允许有独立董事的存在,这主要是一种中立监督作用),而且是大股东。理事会成员的组成与出资多少无关,主要是以事而成。从职权上看: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审核和批准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和确定经营方针;任免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一切高级职员,制定公司管理制度和决定管理机构设置;制定公司的股利分配方案和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表等。理事会的细则规定了理事会成员的组成、权利、义务和责任;理事会在法律上有负责为组织制定政策、监督这些政策的执行,并确保组织的活动合法等。
要区分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还是用人单位辞退。如果是劳动者提出,那么可以获得所有工资,仅此而已,用人单位不得扣下。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那么除了支付劳动工资外,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是工作满一年就可以获得一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工作满6个月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如果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用扣工资的方法作为赔偿。
离职和辞职的区别有:辞职,指的是员工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分为三种情况:1、如用人单位对员工有威胁、暴力等手段强迫员工劳动、或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员工可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要求;2、根据员工自己个人的意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关系;3、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离职,指的是员工离开原工作单位和原单位职务的劳动法律制度。离职可分为两种情况:1、员工主动离职,即员工单方面向所在单位提出离职申请;2、用人单位因员工不胜任岗位、试用不合格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保存通知单位的证据。如果是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到期员工即可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并结清工资,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即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周六日加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如果单位安排了劳动者在周六日加班,但是没有安排补休的,就需要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离职要提前一个月是法律规定。劳动者辞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国家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但具体什么时候结清,是需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如《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1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