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除: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单方面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提前三十日通知或者支付代通知金后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其他。
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其他。
无固定期限合同可以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除: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其他。
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一般需要45天,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计算,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劳动仲裁正常需要四十五日内由仲裁庭作出裁决,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成是工资的一部分,因为提成引起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劳动仲裁一般得四十五日才能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治疗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以下情形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其他。
产假是指女性劳动者在生育后,按照法律规定享有的恢复身体的假期。《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为鼓励生育二孩,在原有98天产假的基础上,各地区规定了不同的奖励假期。《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即达到158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只要女职工怀孕生产,都可以享受产假。但未婚生育,可能会影响到生育保险报销。 产假是女职工生育后享有的法定假期,不论女职工是否结婚均享有产假,用人单位不能以女职工未婚怀孕为由,拒绝劳动者的产假要求。且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领生育津贴。 产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生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可以,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由此可见,国家不仅赋予劳动者享受年休假的权利,而且保障其依自由意愿进行休假的选择权。即劳动者对其依法享有的年休假待遇,应当拥有依其自由意愿,自主安排休假时间与方式的权利。 用人单位安排集体外出旅游替代休假的,应当证明此方式属于双方约定的休假方式或符合单位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规定,或劳动者对此同意,否则,用人单位自行安排的旅游度假应属于用人单位的奖励或福利,不能抵消劳动者应享有的年休假。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应首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然后持相关的提取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该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3日内,根据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进行审批,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职工在申请时所应提交的提取证明材料,除包括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形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所需材料: (1)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期房: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现房:购房合同、不动产发票、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二手房:房屋买卖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a.国有土地使用证;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c.施工许可证。 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在地县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 终止劳动关系的文书,民营企业(含外资企业)单位开具的辞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