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轻伤。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骨折6处以上属于轻伤二级。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6.3 轻伤一级:肋骨骨折6处以上。 5.6.4 轻伤二级:肋骨骨折2处以上。 5.6.5 轻微伤:肋骨骨折;肋软骨骨折。
轻伤指的是伴有或不伴有器官功能障碍的轻微损伤。 此种损伤在受伤时或在治疗过程中对生命均无危险,劳动能力降低不超过三分之一。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是否强迫他人吸毒罪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认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 强迫他人吸毒罪是指违背他人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强迫他人吸毒罪侵害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他人的身体健康,犯罪对象是没有吸食、注射毒品意愿的人。 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被别人侵犯肖像权,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如果民事医疗纠纷的话,追诉期一般为三年。
建议不要发欠债人的个人信息,这样属于侵权行为。是否违法这个需要法院来做判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具体多少钱要结合案件的情况来分析。 打人致人轻伤二级,应该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具体可以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和经济条件。
《民法典》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人身损害:主要指人的身体受到的侵害,也包括由身体受到的侵害而导致的财产和人身方面的损失。多在民事案件中用到。 人身伤害:主要指人的人格和身份两种权利受到的侵害,既包括身体上受到的不法侵权,也包括人格方面诸如名誉、荣辱、隐私、人身自由等等民事权利受到的侵犯,如誉伤害,隐私伤害,姓名伤害,自由伤害等等民事权利受到侵犯。多在刑事案件中用到。 两个名称在实际运用中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的区分,只有习惯用法上的区别。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格权是指为民事主体所固有而由法律直接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各种人身权利。人格权是一种非财产权,因而与财产权相区别。人格权是一种支配权,因而具有排他的效力。人格权是一种绝对权,因而任何他人都不得妨碍其行使。最后,人格权还是一种专属权,即他人不得代位行使。
根据事故责任大小,学校给与经济赔偿。 学生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一般为以下四个方面: (1)常规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 (2)残疾赔偿:赔偿残疾用具费,残疾生活补助费; (3)死亡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助费; (4)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用金钱补偿因受伤或死亡而给受伤学生或死亡学生父母造成的精神痛苦的抚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