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第三步:申请人凭《动产抵押登记办结通知书》到发证照窗口领取《动产抵押注销登记书》。
甲方(担保人): 乙方(借款人): 住址: 电话: 丙方(反担保人): 住址: 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为乙方向(以下简称贷款行)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担保的范围、期限、方式1、乙方向贷款行借款本金元,借款期限个月。 甲方愿就上述借款,为乙方向贷款行提供担保,具体担保范围以甲方与贷款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2、甲方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3、甲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担保。 第二条反担保的方式、范围、期间1、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丙方保证反担保的范围为: 甲方为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 上述代偿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 实现追偿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3、丙方保证期间为自甲方代偿之日起两年。 4、乙方(或第三人)以有权处分的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并由甲方与乙方(或第三人)签订《抵押反担保合同》。 第三条甲方的追偿权1、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甲方在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乙方、丙方追偿。 2、在乙方借款期限内,如乙方出现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甲方认为这些情形可能影响借款按期归还,则无论借款是否到期,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提前归还银行未到期借款本息; 甲方也可视具体情况提前代偿未到期借款本息,在代偿后,向乙方、丙方追偿。 3、追偿权的范围包括: 甲方为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 上述代偿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 实现追偿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在《借款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将《借款合同》原件送交一份给甲方留存。 乙方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款项履行还款义务,并提供还款单据给甲方。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有关财务、生产经
脱保不了。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还款方式看具体情况定。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股权质押标的物,就是股权。一种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是必须是出质人有权处分的; 二是必须要有财产性; 三是具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目前,尽管我国理论界对于股权的性质一直存在争论,对其概念的界定也未统一过,但股权兼具前述的财产性和可转让性两种属性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因而股权是一种符合条件的标的物。股权质押是将其拥有的公司股权(对有限责任公司,又常被称为出资质押或出资份额质押,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则称股份质押或股份质押)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
合同作为债的一种形式,应当根据担保合同确定担保的债权债务。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同地区,不同贷款机构要求不同。
只要担保人签字认可担保,就要承担担保责任,要承担连带责任。想脱身只有想办法让申贷人早日还钱,也是唯一办法。
房屋贷款的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贷款和尾款的金额; 2、购房人及配偶当面向银行申请贷款,售房人及配偶到场确认; 3、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批; 4、购房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 5、售房人将房屋产权过户给购房人,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首付款; 6、购房人与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或由其他自然人、法人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7、银行向售房人账户发放贷款。
不是的。可以通过以下两个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一,申请案外人执行异议。二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车款。执行异议是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所提出的不同意见。执行程序开始后,如果案外人(执行程序以外的人)认为所执行的标的自己有全部或部分的请求权,或认为执行可能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民法典规定,抵押权和主债权同时存在,所以抵押权人去世后,债权未消灭的,抵押权还存在,由继承人继承抵押权,如果继承人放弃抵押权的,可以到登记机关解除抵押登记,抵押权就会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