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迁时候面积,是按产权面积计算,阳台如果在产权证上有,才会算,如果产权证上没有包括阳台,那阳台就不算。如果算的话,阳台下投影面积,若下面为阳台,算一半面积;若为空地或埕、公地等一般不算面积。但若为有高差的走廊勉强可算一半面积。 2、自建房阳台算不算进拆迁面积,主要是看实际情况而定。按照通行规定,如果是全封闭阳台算全面积,半封闭阳台算一半面积。总的来说,阳台会算进拆迁面积的。具体计算时,面积是看阳台垂直水平投影面积来计算具体数值的。 3、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1、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 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2、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 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 (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3、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宅基地确权,必须由政府处理,由政府作出确权决定。 法院只对宅基地侵权纠纷有管辖权,对宅基地确权纠纷没有直接管辖权。 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 上一级处理机关接到复议申请后,应在3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 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1、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土地补偿费后按照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 2、土地是农民使用的直接发放给农民,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直接发放给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土地流转的合法程序有: 1、承包方与受让方就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等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流转意向; 2、报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对受让方情况进行审查; 3、经审查后在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监督下,双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转包、借用、转让等方式。 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
承包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收益的,收益归承包人所有,如果是以家庭形式承包的,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收益。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有: 1、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 2、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 3、承包经营权是为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权利。 4、承包经营权是有一定期限的权利。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土地补偿费按下列标准计付: (一)征用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补偿; 属其他耕地的,按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八倍补偿; (二)征用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按水田补偿费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七十补偿。
园区违建是否需要强拆,取决于具体情况: 违法建筑的认定: 首先,需要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筑是否属于违法建筑进行认定。如果建筑未经批准或违反批准的内容建设,原则上属于违法建筑。 责令拆除决定: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认定建筑为违法建筑后,会责令业主停止建设并限期拆除。
1、修建高铁征收土地应当赔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 2、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补偿。
林权证明书可依法进行过户手续办理,关于林权变更登记事宜需提交以下相关资料并遵照如下流程进行申请: 1.填写完整并带有红色公章的“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核验原件后收取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副本(如: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 3.提供原本林权归属凭证即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林权证(原件); 4.林权权属变更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5.相关不动产权籍调查表格如“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及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要求的其他必须交付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