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方式承包土地被征占 征地补偿款的总额不超过80%制度给农户,其余不超过20%有集体留存做为公积公益金。 2.其他方式承包土地被征占 征地补偿款全部由集体留存做为公积公益金。如果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拆迁补偿标准是各地由各市、地、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不能一概而论。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土地被征收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政府举报、要求举行听证会,或者交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予以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农村耕地土地使用权年限具体规定为30年。一般为了促进农村土地的有效流转,农村的土地目前实行的是三权分置的策略,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经营权三者分离,土地可自由流转,普通农户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可以将土地流转给农业大户,享有土地的经营权。
土地确权后如果有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土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决征地土地的补偿纠纷,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房子被拆了,补偿不合理处理方法如下:(1)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拆迁补偿不满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2)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3)如果是非正常拆迁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土地被征收赔偿如下: 1、土地被征收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被征收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赔偿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土地被征收造成附着物和青苗毁损的赔偿由被征收人所在省规定。
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方式如下: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 4、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农村房屋征收补偿的具体标准如下文所示:房屋补偿费,以被征收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征收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按实际情况确定。
房屋拆迁是按照房产证的房屋面积来补偿,与户口上的人无关。不管是国有土地的房屋拆迁,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被拆迁人是房屋所有权人,拆迁补偿是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与在被拆迁的房屋内有户口的人无关。另外,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中,除了对被拆迁房屋给予补偿之外,还需要对在被拆迁房屋内有合法农业户口的人给予安置补助。这个补助就与房屋面积无关,而与户口上的人有关,是按人给予的安置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