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串货,如果未经他人同意使用了侵权商标,就构成商标侵权。串货是指某一区域代理商将自己的产品销售到了其他同一品牌代理商的代理区域。通俗上来说,对于区域限制的产品拿到非本销售区去销售的行为称为串货行为。
假冒专利情节严重的,构成假冒专利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假冒专利一般指假冒他人专利。 假冒他人专利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专利标记的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 (6)使用他人作品,未按规定支付报酬的。 (7)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的。 (8)未经法人或委托人的同意,作者擅自将自己创作的职务作品与委托作品发表的。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既遂,会受到的处罚包括: 1、一般情况下,构成犯罪的,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 2、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指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专有出版权的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等以及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
关于商标侵权的法条是《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商标侵权行为有: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等行为。
对于加盟店而言并不需要注册商标而是使用的特许人的商标信息。商标具有唯一性和独占性,商标不注册,企业就没有商标的专用权。企业商品经营的好,其他商家也可以随便用,这样就使商标标明商品来源的基本作用受到了影响,对商标所代表的商品质量和信誉也将产生不利影响。只有商标经过注册后,其他任何人均不可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用于同品类产品的宣传。
侵犯著作权罪构成要件是: 1、客体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2、犯罪对象是他人的作品、图书、录音、录像制品和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 3、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4、主体为一般主体。 犯侵犯著作权罪处罚如下: 1、自然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公司的业务活动可能涉及到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特别是计算机软件的版权)、商业秘密、域名等。 因此建议公司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规划和管理: 1、公司可指派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列出明细,建立档案。 2、对知识产权按其实际可创造价值、对公司发展的重要程度、维护成本等进行分级。 3、建立知识产权数据平台,如中外专利数据库、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外标准数据库等,及时掌握国内外最新数据信息,避免重复研究造成对公司资本的浪费,也可避免造成对其他知识产权人的侵权。 4、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公司利益。
首先,外观专利侵权,侵权人应向被侵权人赔偿其实际损失。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其次,如果故意侵害外观专利的,可以请求惩罚性赔偿。
对于商标侵权,法律规定按照以下标准赔偿: 一、如果能够确定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的,那么就按照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来赔偿。 二、不能确定被侵权人实际损失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额。 三、如果也不能确定侵权人的获利数额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四、如果侵权人是恶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那么赔偿额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范围内确定。
商标权被侵犯时,可以采用下列三种方式进行解决: 1、与侵权人协商解决。 向侵权人说明对此商标拥有商标权,表明被侵害的商标权会带来的损失,要求对方应当停止侵害并作出赔偿,还可以协商赔偿等事宜。 2、请求当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行政处理。 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处理的,要出具书面请求。 请求书应当写明请求的事由、请求的、请求人的名称、地址、侵权人的名称及侵权行为发生地等内容。 3、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要求提交起诉状,并准备相关证据,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作为商标权人,申请商标就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商标不受到不法侵害,我国《商标法》规定了以下7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行为;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