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遗嘱的话要按照法定继承,子女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如果其中一兄弟姐妹想要放弃继承其子女是不能干涉她/他的决定的,因为他们还在世,子女们也不能代位继承。
子女户口迁出后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的问题:子女户口迁出后不能继承农村父母宅基地。1.宅基地的性质特殊:因宅基地为农民集体所有,子女户口迁出后不为农村集体的一员,故而子女不能继承。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2.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问题:房屋属于遗产可以继承,但房屋不得翻修重建,只能等待拆迁赔偿和居住。
林权的继承只要是属于被继承者的个人财产,而且继承者也拥有继承权就可以依法的继承;对于继承林权的公证,需要带上的资料包括林林证、死者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继承人与死者亲属关系的证明等。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亲自办理,如果有人去不了,要办公证委托书委托他人代办。
父母遗产配偶无权继承。如果父母立有遗嘱,并遗嘱中承认子女的配偶的份额,则配偶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或者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的配偶可以继承其父母的遗产。
订立口头遗嘱要注意的事项有:1.法律规定的口头遗嘱只能是在危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以危急情况为其适用要件,不是任何场合都可以使用的立遗嘱的方式;2.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3.必须是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即要用语言向见证人口授遗嘱。
儿子去世了孙女一般是能继承遗产的。因为爷爷奶奶的儿子没了,孙子孙女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爷爷或奶奶的遗产,在此情况下孙子孙女依法有继承权,或是爷爷奶奶立有遗嘱将遗产指定孙子继承的,孙子也可以有权利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
房屋赠与给子女的流程:签订赠与或继承合同,父母签字(共有房产需要共有人签字);提交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
应当申请法院提交鉴定部门进行鉴定,在必要的时候法院会依职权提交司法部门进行鉴定。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享有平等的鉴定请求权,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另一方当事人申请,可以重新鉴定,法官控制鉴定的最终决定权。为了保障当事人的鉴定申请权能实质性的行使,法律还应规定,只要当事人提出的鉴定申请符合法定程序性要件,法院就应当批准,不得对控辩双方实行差别对待或歧视。法院不批准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得说明理由。
彩礼退还协议书有法律效应。只要彩礼退还协议书满足以下条件:即签订协议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签的彩礼退还协议书是出自真实的意思表示,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协议经过双方签名确认后,该彩礼退还协议书即具有民事法律效力,就是有效的。
继承中分配遗产的方式: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财产;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分配遗产。没有遗嘱也无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分配财产。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应该均等。
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而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遗属补助享受人员条件:当供养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时,被供养人需符合下列条件,方可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1、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0周岁以上(如因工去世,女性须达55周岁以上);2、年龄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但仍在普通中学就读的被供养者;3、被供养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供养人死亡时,被供养人尚不符合以上条件,不能等到符合条件时再申请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