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买的时候没过户可以与原房主协商,让原房主履行合同义务,配合过户。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过户。一般情况下,签订完买卖合同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的,购房人不拥有房屋的产权,根据我国《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审理房地产案件,应尊重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只要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法律政策,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就应维护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老人过世后,他名下的房产不能直接买卖,而需要先通过继承变更到继承人名下,再进行买卖。具体做法是: 1、房主(老人)的所有法定继承人集体协商好,选定其中一人为房产继承人,其他人放弃继承。 2、然后一起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权证、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取得公证书; 3、之后,继承人带着继承房产公证书、房权证、身份证等到房管部门申请变更,缴纳工本费后、取得新的房权证,之后才能买卖过户。
无人居住的房子还是需要交物业费的。因为不论入住不入住,逾期不交的话业主是要承担逾期缴纳的违约金的。而根据有关解释中的规定,物业服务公司企业已按照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的规定提供了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是无需要接受相关的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那么人民法院都不予支持。 作为业主,缴纳物业管理费是应当承担的一项基本的合同义务。业主如果不居住房屋的话,应该提前跟物业公司妥善协商物业费的标准问题,如是协商不成的,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缴纳。
房子解押后房产证上不用盖章。个人债权的抵押要携带当事人的证件和债权人的收据或者证明给债权人的账单,数额一定要准确,还要带上债务权人的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等资料去交易中心办理注销的手续。银行的信贷的抵押需要还完贷款,携带银行提供的证明资料,一般有所贷银行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法人的复印件、委托人的复印件以及房产证等到交易中心进行注销手续的办理。
房子还不起贷款可以写协议合同给他人还。可以写赠予合同,但要在过户期间才有效力,逾期就失效,公证了合同可以在法律意义按揭房是指上家通过按揭购买、贷款尚未还清的商品房。按揭房的主要特征是房屋产权抵押给了银行,产权人不得擅自出售房屋。按揭:又分为法定式按揭和公义式按揭两种形式。法定式按揭:是指交现有的房地产转让给按揭权人作为还款保证;公义式按揭是将未来的房地产(如楼花)转让给按揭权人作为还款保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也是可以进行公证的。根据《公证法》第二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必须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申请以自己的名义提出公证申请,其目的在于经过公证,保护自己依法享有的民事、经济上的权利; (3)申请人必须能够承担公证而发生的义务和责任,如举证、交纳公证费、正确使用公证书等义务。
房屋抵押银行贷款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原因在于,房屋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因此双方具有同等的处分权,任何一方都不能代表另一方的意见而擅作主张。所以,要想将夫妻共有的财产进行抵押就必须要经过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才行。比如张先生是在婚后买的房子,那么该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管是办理贷款,还是买卖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签字,否则不能进行交易。 从房屋抵押贷款办理流程的角度来看,如果没有房屋共有人任何一方的同意,此项业务都很难成功办理。具体来说,房屋抵押贷款的流程如下: 首先,借款人要找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评估,取得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 其次,夫妻双方到场提交上面的资料并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 再次,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第四,银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 最后,借款人分期或一次性偿还贷款并取消房产抵押拿回房产证。
房屋贷款未清偿完的,房屋所有人未取得房屋完整所有权。不过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但不能办理过户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房子贷款没还清可以卖出去。 在房子贷款没有还清之前,想要出售房子也是可以的,具体方法有三种。 1、自己出钱,提前将剩余的贷款还清,然后再进行交易。 2、签订购房合同,然后到银行申请转按揭。 3、先与购房者协商好支付一部分房款,然后用这笔费用提前还清贷款,最后再进行交易。 《民法典》第四百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如果房主有足够的金额可以还清贷款,结束抵押,那问题就非常简单。卖方手头资金不足,也可以利用已有的抵押物,比如其他房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用抵押贷款偿还剩余按揭贷款,等买家结清房款之后,再用房款偿还抵押贷款。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通过这种方式偿还剩余房贷,要考虑到抵押贷款利息、手续费的问题。 还有一种方法叫做“转按揭”,是指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说白了就是将现有剩余贷款转给新的买房人。这种方式最重要的事取得贷款银行的同意,通常很多银行不愿意中途更换债务人,同时如果买房的人不想在现有贷款银行办理贷款,还会涉及到跨行转按揭。
物件致人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关于因建筑物脱落造成他人损害,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的规定,被告的免责事由有三点: 1、没有过错;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及其所造成的损害在主观上没有过错(故意或过失)。 2、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3、受害人过错,并且应当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买房一般都会通过银行借款,银行会要求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也就是说,我们什么时候还清银行的钱,银行便可以为我们解除抵押,同时,房产也可以上市进行销售。而现在这个问题有了解决方法。 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第406条第1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民法典》物权编第406条第2款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这两条法规的意思是,房子已经设定了抵押,抵押人也就是产权人仍然可以将房子出售。即设立抵押的房子可以卖,抵押权可以跟着房子走,就是说可以带着抵押权卖。抵押权不影响房产的交易流转,卖房子不需要取得抵押权人同意,但是产权人卖房子时必须通知抵押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