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赠与的条件如下: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赠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赠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全款购房合同丢了房屋未做预售登记前,买受人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沟通遗失情况进行房屋买卖合同的重新签订;已经做完预售登记的买受人可以去房管局申请调档,调取购房合同和发票档案。
购买拆迁房避开冻结期的方式有如下三点: 1、确认回迁房房屋的身份,详细调查回迁房的具体拆迁期限,具体了解回迁人跟开发商之间的拆迁协议; 2、最好在房屋拆迁冻结之前办完全部过户手续,房票子房完成使用权更名,产权房完成产权过户更名; 3、及时和开发商签订(重新签订)拆迁协议。
买房人应当向开发商提出退房,发出退房通知,开发商应当在十五日内退还买房人房款,并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如逾期则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购房合同丢了是有比较小的风险的,可以进行补办,效力和原合同一样。一般合同为一式两份,一方合同丢了可以与对方协商进行补写,也可以通过转账、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购房行为的存在。购房合同的效力一经确定即生效,丢了并不会影响权利义务关系。
房产判决不会失效,但需尽快办理过户手续。因为法院的裁判文书存在两个效力,一个是法律效力,一个是执行效力。 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一经生效即具有永久法律效力,除非被依法撤销。
解决方式主要有如下两点: 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以房屋登记簿为准。房屋登记簿是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房屋登记机构管理。当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时,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房屋拆迁的补偿款、安置补偿费、土地上附着的青苗费、拆迁造成的损失补偿以及奖励。每个地方的具体征地补偿政策会根据具体的经济情况和其他因素来决定。拆迁土地的补偿标准都是由市、县级政府征收主管部门通过一系列程序来确定的。
房产过户一般会在3个月左右拿到房产证。因为法律规定,房地产转让当事人会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有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文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的相关规定有如下五条: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签了购房合同后可以退房,但需要赔付违约金及出卖人其他实际损失,具体的数额要看双方合同约定的标准,还需要根据违约情形来判断实际损失,一般合同违约金上限不超过标的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