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按揭合同”,指以房地产等实物资产或有价证券、契约等作抵押,获得银行贷款并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贷款还清后银行归还抵押物所签订的合同。
法院房屋拍卖流程: 1、评估价格,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法院请求复议,法院再要求评估机构进行复议。 2、作出拍卖的决定。 3、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 4、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拍卖机构接受法院委托后,将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进行拍卖公告和拍卖展示。 5、确定拍卖保留价。 6、举行拍卖会。 7、确认拍卖结案,由法院负责将拍卖标的占有人清除,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车位有产权和无产权的区别: 1、有产权的车位产权年限一般为70年,无产权的车位只有20年使用权。 2、有产权车位可以交易,无产权车位只能出让使用权。 3、权利方面:有产权的车位,产权人通过产权登记的方式,确立产权人对车位的所有权,使用权、继承权等;没有产权的车位,一般是通过协议的方式取得对车位的使用权,在租期届满时使用权也就灭失。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买房补充协议不签不构成违约,除非本合同中约定有必须签订补充协议的约定。补充协议是双方在本合同内容出现局限的情况下协商确定签订补充条款的,原则上是否签订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没有签订合同,根本不存在违约的问题,除非本合同中要求必须签订补充协议。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查看,同意建房。 5、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
房子过户是要根据房子的实际情况不同收取一定的费用以及办理手续的,具体收费方式如下: 一、政策性收费: 1、契税:普通住宅:评估价*1.5%;非普通住宅:评估价*3%; 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 3、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两年的:评估价*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5.55%;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免交; 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 5、印花税:评估价*0.1%; 6、房产证工本费:85元; 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 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
不同银行规定不一样,有的银行是要拿着房产证的,但有的银行房产证是给回借款人的。 但无论是银行还是借款人自己拿着房产证,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已经是在登记部门办妥了抵押登记手续,所以房产证无论是在谁的手上,都是在押状态的,未还清贷款前,银行和登记部门都不会解押的,在押状态的房子是不能买卖,不能过户的。
过户的时候必须本人到现场,审核人员会拿身份证对照本人的,拿身份证不行,如果有事情没有办法去,可以办理公正委托。
一、苏州住房限购范围 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 二、新老政策过渡 1、10月3日24点之前提交的网签合同按老政策执行。 2、10月3日24点之前签署的三方协议并已交定金的,通过人工现场审核,签出的网签合同,银行按揭视各银行具体政策。 3、10月4日0点之后,签署的三方协议并已交定金的,按照新政策执行。 三、户籍限购政策 1、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首套房需提供两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一年纳税或社保证明;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禁购二套房; 3、本市户籍家庭禁购第四套房; 4、限购以家庭为单位(夫妻+未成年子女) 5、限购范围内的购房资格审查,目前通过网络由管理部门负责,不用多跑去出各个无房证明。 四、首付比例限购政策 1、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从20%调高至30%; 2、有购房贷款记录无实际住房的,有一套房但无贷款记录或已结清的,二套房商贷最低首付比从30%调高至50%。 3、有一套房且贷款未结清的,申请商贷最低首付比从50%调高至80%; 4、对有两套房以上的家庭,暂停发放商贷。 五、住房公积金政策 1、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保持不变; 2、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从现行7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从45万元调整至30万元; 3、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4、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从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计算可贷额度,调整为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可贷额度; 5、暂停受理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增量公转商)业务。
在办证时约定房产产权的份额在签合同的时候都会注明的,可以直接附加协议注明产权份额,或者直接在合同上补充产出份额的比例说明。相关资料房产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如果是双方共有的话则需要双方的,如果有一方无法到场的话则需要写委托书到公证局公证。户口本和复印件。买房:省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和河口本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民镇局开单身证明)。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如果是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5、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按下列程序: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3、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