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8-03 22:37 回复
第一、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第二、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第四、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第五、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