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8-09 08:01 回复
涉事交通事故车辆的扣押分两种情况:首先,一般情况:
调查结束之日起30天(3日内委托、鉴定期限不超过20日、2日内送达鉴定报告、5日内通知领取事故车辆);
调查结束之日起(申请重新鉴定的);
55天(3日内委托、鉴定期限不超过20日、2日内送达鉴定报告、有异议的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
鉴定期限20日、2日内送达鉴定报告、5日内通知领取事故车辆)。
依据全国人大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只有在交通警察为了搜集证据的情形下,才能扣留车辆。